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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
1、必備理由
《實施條例》第五條規定:自用(use)工之日起一(one)個(indivual)月内,經用(use)人(people)單位書面通知後,勞動者不(No)與用(use)人(people)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(of),用(use)人(people)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,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,但是(yes)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(do)時(hour)間的(of)勞動報酬。現實中,一(one)些員工因爲(for)種種原因不(No)願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,此時(hour)一(one)份書面的(of)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就顯得尤爲(for)重要(want)。
2、主要(want)内容
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的(of)主要(want)内容應包括:勞動者姓名、入職日期、通知日期、簽訂勞動方式等。
八、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
1、必備理由
《勞動合同法》第三十五條規定:用(use)人(people)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(one)緻,可以(by)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(of)内容。變更勞動合同,應當采用(use)書面形式。
2、主要(want)内容
用(use)人(people)單位基本情況、勞動者基本情況、原勞動合同基本情況、具體變更内容、變更日期、雙方簽字蓋章等。
九、解除、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
1、必備理由
解除、終止勞動合同是(yes)結束勞動者與用(use)人(people)單位之間關系的(of)唯一(one)途徑,解除、終止勞動合同的(of)具體時(hour)間是(yes)計 算工資、加班費、經濟補償金數額的(of)重要(want)依據。
2、解除合同内容
勞動者名稱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(of)原因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(of)日期、交接手續辦理的(of)流程和(and)時(hour)限、用(use)人(people)單位蓋章、勞動者簽收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