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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R寶典之必備法律文件(一(one)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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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(one)、勞動合同

1、必備理由

勞動合同在(exist)現代企業管理中所起的(of)重要(want)作(do)用(use)已不(No)言而喻,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合同,那麽企業将每月支付員工二倍工資。

2、合同内容

企業至少應準備三份合同,包括:固定期限勞動合同、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(and)以(by)完成一(one)定工作(do)任務爲(for)期限的(of)勞動合同,有需要(want)的(of)企業還應備一(one)份非全日制用(use)工勞動合同。

《勞動合同法》第十七條規定,合同主要(want)内容應包括:

(一(one))用(use)人(people)單位的(of)名稱、住所和(and)法定代表人(people)或主要(want)負責人(people)

(二)勞動者姓名、住址、居民身份證或其他(he)有效身份證件号碼

(三)勞動合同期限

(四)工作(do)内容和(and)工作(do)地(land)點

(五)工作(do)時(hour)間和(and)休息休假

(六)勞動報酬(七)社會保險

(八)勞動保護、勞動條件和(and)職業危害防護

(九)法律、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(of)其他(he)事項。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(of)必備條款外,用(use)人(people)單位與勞動者可以(by)約定試用(use)期、培訓、保守秘密、補充保險和(and)福利待遇等其他(he)事項。

二、集體合同

1、必備理由

《勞動合同法》第十一(one)條規定:用(use)人(people)單位未在(exist)用(use)工的(of)同時(hour)訂立書面勞動合同,與勞動者約定的(of)勞動報酬不(No)明确的(of),新招用(use)的(of)勞動者的(of)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(of)标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(of),實行同工同酬。

另第十八條規定: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(and)勞動條件等标準約定不(No)明确,引發争議的(of),用(use)人(people)單位與勞動者可以(by)重新協商協商不(No)成的(of),适用(use)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(of),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/考試大(big)收集/規定勞動條件等标準的(of),适用(use)國(country)家有關規定。

由此可見,集體合同可以(by)在(exist)企業與勞動者因勞動報酬、勞動條件等标準約定不(No)明确産生(born)争議的(of)時(hour)候起到(arrive)重要(want)的(of)标準作(do)用(use),一(one)份完備的(of)集體合同可以(by)避免很多不(No)必要(want)的(of)勞動糾紛。

2、合同内容

勞動者的(of)勞動報酬、工作(do)時(hour)間、休息休假、勞動安全衛生(born)、保險福利、職工培訓、勞動紀律、勞動定額、法律法規規定的(of)其他(he)内容等。

三、職工名冊

1、必備理由

《勞動合同法》第七條規定:用(use)人(people)單位應建立職工名冊備查。

《實施條例》第三十三條補充:用(use)人(people)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有關建立職工名冊規定的(of),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(No)改,由勞動行政部門處2000元以(by)上(superior)2萬元以(by)下罰款。

企業必備職工名冊,既可以(by)在(exist)産生(born)勞動争議時(hour)作(do)爲(for)有力的(of)證據,也可以(by)避免不(No)必要(want)的(of)行政罰款。

2、職業名冊内容

勞動者姓名、性别、公民身份号碼、戶籍地(land)址及現住址、聯系方式、用(use)工形式、用(use)工起始時(hour)間、勞動合同期限等内容。